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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申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申报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0〕9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9号)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实施方案》(沪教委科〔2009〕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评选和建设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国家级教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与原则

  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团队评选,旨在鼓励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传、帮、带和教学团队年龄层次的合理化,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国家级教学团队的评选与建设原则按照“085”工程第一类项目实施,即集中申报、统一遴选、好中选优、绩效评价。上海市级教学团队的评选与建设原则,按照“085”工程第三类项目实施,即集中申报、统一遴选、同类比较、绩效考核。

  二、评选数量

  2010年本市计划评选50个上海市级教学团队,并按照教育部下达名额,从本届和往届市级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23个教学团队参与国家级教学团队评选。

  三、申报额度

  请本市各高校参照教育部关于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向我委排序申报,“985”高校每所推荐限额为4个,“211”高校每所推荐限额为3个,其他本科高校每所推荐限额为2个,高职高专院校每所推荐限额为1个。我委将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择优评选和推荐。

  另外,每所高校还可以向我委推荐1个往届市级教学团队参加我市今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项目的评选。

  四、申报要求

  1.请各高校认真组织校内评选推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报团队可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团队规模适度。鼓励坚持一线教学教师领衔申报。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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