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用“广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发展和改革委(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的全程系统化和网络化管理,实现专项建设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网络化,实现自治区、市和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的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创新管理水平,《广西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经过近半年的开发、调试和不断完善,计划管理功能已经基本完成,将逐步在全区推广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应用目的。通过使用该系统的“任务计划管理”(其他功能暂不使用),生成及报送2010年度退耕还林专项建设计划,为下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实现管理系统化和网络化打下基础。
二、使用要求。在系统使用期间,采用“双轨制”办法办理办公业务,即传统方式与电子化方式同时进行,即2010年度的计划需要提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
各单位使用系统生成的2010年计划必须在2010年3月2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三、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