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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境监管联动协调机制》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境监管联动协调机制》的通知
(漳政办〔2008〕6号)


芗城、龙文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的《市容环境监管联动协调机制》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六日

市容环境监管联动协调机制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营造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及时解决影响市容环境问题,确保市容整洁有序,特制定实施市容环境监管联动协调机制。
  一、建立市区城管行政执法纵向督查机制。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市区两级市容市貌督查方案》,对市、区执法局联合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以现场解决为主,督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后,采取如下措施:
  1、一般问题,如流动摊点、乱停车辆、乱拉挂、乱倒垃圾等,现场能够立即纠正或整改的,由督查人员当场给予纠正或整改;
  2、个别重点问题:如道路上出现滴撒漏、乱堆土头垃圾等类似情况,由督查人员立即通知相应街(镇)城管站、城管中队及时到现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较严重的问题:如对问题较多且相对较为集中的路段,督查人员可将问题用督查表形式,送达相应街(镇)分管领导,并提出整改时限;
  4、对重点、难点问题,或者存在的问题已经超出区域内相应责任人的管辖范围,督查人员有责任帮助相应责任人进行协调解决。对涉及一时难以解决或多部门交叉的问题,及时报执法局指挥中心协调解决;
  5、对督查中发现的需要应急解决的,督查人员应立即联系相应的应急小组前来处理。(“市容环境管理纵向督查有关人员名单”见附1)
  二、建立职能部门横向协调联动机制。实施市容环境横向网络管理,凡涉及执法局指挥中心分解转发的问题(如市创卫检查组、夕阳红督查组、记者在线、闽南日报、广播电台、工青妇督查、电话投诉、网上举报留言等),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加联动,各联动单位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及时解决问题并反馈处理结果。(“市容环境管理横向协调联动单位名单”见附2)
  三、建立首问责任和限时解决机制。有关职能部门指定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实行领导首问责任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必须迅速解决;对不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近期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对策。通过考核评价,对工作成效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分管领导或专职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问题久拖不决的,参照创卫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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