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漳浦县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漳浦县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9〕24号)


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浦政地〔2009〕4号)悉。经研究,同意对漳浦县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桥镇长桥农场原规划预留为园地1.8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长桥镇长桥农场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1.8公顷,规划调整为园地。
  二、你县应抓紧修改相关图件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将漳浦县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