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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4、供水单位薄弱环节较多。督查中发现,各类供水单位都存在不同的卫生安全隐患,目前农村水厂呈现数量多、规模小、条件差、制度不健全、管网相对独立等特点,二次供水则显出管理松懈、责任单位不明等状况,这些单位管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很多乡镇和农村水厂缺乏消毒措施和自检能力等关键设备和措施,不少二次供水单位连基本的责任到人、加盖加锁等卫生安全措施都不能保证。城市市政供水单位管理参差不齐,水源防护不良、制水工艺落后和自检能力不强是最突出的问题,这些情况在县级水厂尤其明显,有些水厂取水点50米内就有连排居民区,有些水厂基本自检设备都不具备,部分水厂对突发性水质污染应对能力明显不足。

  5、部门内外信息不够畅通。督查中看到,不少地方在水质检测信息沟通方面仍有一定差距,有些地方部门内部水质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尚未形成,水质监测发现的异常信息得不到及时处理,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对达不到水质国家标准的企业依法处理。不少地方缺乏部门间水质信息通报机制,卫生部门不了解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水源水质和水质自检资料等信息,卫生部门水质监督监测资料不能及时上报政府和反馈到相关部门。

  三、下一步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职责,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建议各地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对照职能要求,全面梳理管理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管理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健全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修定水质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作为今后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2、完善保障措施,加强能力建设

  省政府文件明确要求要将水质监管、水质检测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地要向政府全面报告生活饮用水工作情况,提出经费投入计划建议,将水质监督监测所需经费列入到每年地方财政预算。要加强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制定检测能力建设进度表,加快建设进程,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尽快组织实施,本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投入,按要求达到规定的检测能力,合理安排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现场执法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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