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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配置全省乡镇卫生院急救车及车载设备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配置全省乡镇卫生院急救车及车载设备的通知
(甘财社〔2009〕49号)


各市(州)财政局、卫生局,省直管县财政局、卫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一届二次人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装备水平和农村急救能力,满足农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经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研究,2009年为全省乡镇卫生院配置“120”急救车及车载设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全省配置急救车(包括车载设备,下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量力而行,急救车分转运型、标准型和全功能型3种类型,每辆车配备6万元的车载急救设备,三种类型急救车(包括车载急救设备)预算分别为19万元、22万元、31万元,省财政对每种型号每辆急救车补助10万元(不分车型),市(州)、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财力和实际,自主、自愿选择车型。市(州),县(市、区)所选车型分别按9万元、12万元、21万元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应由政府专项安排,不得转嫁给配置急救车的乡镇卫生院。市(州)、省直管县自筹资金由各市(州)财政局、省直管县财政局统一汇交省卫生厅采购专户。急救车辆和车载设备由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由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发文调拨。

  二、各市(州)、省直管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对本市(州)、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急救车需求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提出配置申请,并填写《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急救车及车载设备配置计划申请表》(附件)。申请报告由各市州财政局、卫生局和各省直管县财政局、卫生局联合行文,于 2009年5月30前报省财政厅社保处和省卫生厅农卫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对各市州、省直管县的需求申请进行汇总审核后通知各地汇款。

  三、省卫生厅采购专户户名(略)

  四、联系人(略)

  附件: 1.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急救车及车载设备配置计划申请表

  2.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急救车及车载设备配置品目表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急救车及车载设备配置计划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市(州)财政局      市(州)卫生局
县区 名称申请配置急救车乡镇卫生院名称卫生院类别(中心\一般)在职职工业务开展情况申请配置数量市县两级财政补贴资金落实情况(万元)
人数司机人数年门诊人次年住院人次年收入(万元)转运型标准型全功能型合计市级财政补贴县级财政补贴
              
             
             
             
县(区)小计            
              
             
             
             
             
             
县(区)小计            
市(州)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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