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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调整中央新增投资卫生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调整中央新增投资卫生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甘卫规财函[2009]36号)


市、州卫生局:

  根据中央扩大内需专项投资项目管理统一要求,为便于及时掌握中央新增投资卫生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统一报表格式,规范报告制度,现将新增中央投资卫生基础设施项目执行进度周报调整为旬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增中央投资卫生项目包括2008年下达的48亿元农村卫生建设项目和10亿元地市级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2009年下达的100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从5月下旬开始填报进展报表(表格样式附后)。每月3日、13日、23日前将上一旬(即上个月下旬、本月上旬、中旬)进展情况以市为单位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报表中市级中医院、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以单个项目进度上报,村卫生室以县为单位打捆汇总上报。汇总表以传真报送,单个项目进度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表可在省卫生厅网站“卫生项目/政府项目”栏目中下载。
  三、以前市、州上报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进度表自5月底以后停报。各市、州在第一次上报报表时,根据附件2的格式,将100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县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一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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