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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湖南省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湖南省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农业联〔2009〕287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农垦场:

  为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强棉花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10年湖南省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0年湖南省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意见
  2、湖南省(公章)棉花补贴良种购种卡
  3、湖南省棉花良种补贴招标品种与企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湖南省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意见

  为了做好我省2010年棉花良种补贴工作,根据国家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20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南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棉花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稳定我省棉花生产,力争棉花面积保持在280万亩,总产稳定在27万吨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项目覆盖全省所有植棉的县(市、区)、农垦(场)。项目覆盖区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补贴品种的筛选、展示、招标,由省农业厅具体负责,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过期淘汰和未经引进的品种,有效控制棉花品种多乱杂。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主导品种确定后,省农业厅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将推介品种随实施方案上报农业部备案。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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