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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改2009年度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改2009年度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09〕86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改2009年度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改2009年度
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为解决当前土地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对全省清理整改2009年度土地违法违规工作的有关部署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迅速开展全面清查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国土资〔2009〕24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集中40天时间,全面清理2008年9月份以来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在依法查处到位的基础上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予以拆除并复耕复绿,尽快消除违法状态。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我市全面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市全面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要抽调人员,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负责对清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政策解答及后续完善用地手续工作。
  三、工作安排
  清理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清理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各县区、开发区在前期清理的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填写清理情况表,明确每宗违法用地的用地主体、位置、总面积、耕地面积、占地时间、用地类型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基本信息,建立台帐,并提出处理意见。清理台帐于11月29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整改查处及组卷报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县区、开发区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用地,依据处理意见,逐宗予以落实。对于符合规划需上报省政府批准完善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经依法处理后,组织报件于12月13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处理落实情况于12月14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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