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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复审的通告

  三、报送时间和地址
  请于2009年9月30日之前将所需资料邮寄至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张钢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邮编:401121,联系电话:67575351\67575209
  逾期未报送复审表及资料的,视同自动放弃评审专家资格。
  四、社会公示
  我局对报送的复审表和资料以及2009年以后申报人员报送的申请表和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址为(www.cqgp.gov.cn)]和《重庆日报》上公布。如无其他原因,由我局重新颁发《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评审专家资格每三年复审一次。以前年度颁发的《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同时作废。
  五、评审报酬
  为了确保评审专家的利益,各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评审工作量支付相应的报酬。
  各区县财政局要加强对本级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对聘用的评审专家应定期进行复审。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复审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姓名

 

性别

 

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专业

 

专业工作年限

 

行政职务

 

身份证号码

 

技术职称

 

健康状况

 

2008年参加评标次数

 

拟参加评审专业

1、

2、

移动电话(必备)

 

固定电话

 

是否有不良记录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人签名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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