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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举办省百强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EMBA学位班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举办省百强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EMBA学位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黄华华省长在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上关于“采取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家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的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按照《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8年工作情况及2009年工作意见》(粤中小企〔2009〕5号)安排,决定举办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EMBA学位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组织

  EMBA班由省中小企业局主办,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承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协办。

  二、报名条件

  (一)省百强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原则上要求具有本科学历、8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不少于4年的管理岗位经历;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报名程序

  (一)动员。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地区省百强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500强(具体可在省经贸委网站本文附件二查询)及当地优秀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并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报名。企业确定拟参加学习人员并填写报名回执(附件1),于7月30日前报送到省中小企业局。

  (三)录取。省中小企业局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共同组织入学考试并经综合评审后确定学员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到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报到。

  四、上课时间、方式、内容、地点

  EMBA班将于2009年秋季开班。具体开班课程时间、方式、内容、地点等详见《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另发)。

  五、费用标准

  学习费用17万元/人(含授课费、教材、讲义、午餐、课间餐点等费用,不包括学习期间住宿、交通以及国外学习考察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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