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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鸡政发〔2009〕17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及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三日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及任务分解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努力做到保增长促发展,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府服务,规范执法行为

  (一)建立保增长促发展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对煤炭洗选、冶金、机械装备、医药、非金属建材、食品等重点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以上的15户重点监控企业,重点推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每月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县(市)、区要确定本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强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督办,县(市)、区政府落实。

  (二)严肃行政问责制。要尽快梳理出一些久拖未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如房产、设备等应转为固定资产而没有及时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应变更而没有及时给予变更等,责成有关部门限时办结。实行公开制、承诺制、问责制。对应作为能作为而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的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行政问责制,对久拖未决的问题,要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查处。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国资委、县(市)、区政府落实。

  (三)正确行使对企业的检查权和处罚权。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对企业进行形式主义的检查。对企业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立足于整改,严禁以罚代管和滥用处罚权,违者将以行风不正或违纪查处。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县(市)、区政府落实。

  二、强化政策扶持,减轻企业负担

  (四)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国家近期出台的投资、财税、出口、金融信贷、产业振兴、自主创新、社保就业、国土资源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大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及时制定、发布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支持企业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努力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此项工作分别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商务局、金融办、经委、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牵头,县(市)、区政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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