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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运会第一次记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运会第一次记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苏体办〔2009〕31号)


各市体育局,各省级新闻媒体: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将于2009年10月在山东省举行。按照惯例,第十一届全运会决赛阶段记者报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数字报名,第二次为姓名报名。根据组委会《关于第十一届全运会第一次记者报名的通知》精神,凡采访第十一届全运会决赛阶段比赛(不包括开幕式前举行的决赛项目)的记者,必须按规定进行注册报名,以获得组委会核发的赛会注册证件。请于5月20日前将第十一届全运会第一次记者报名的相关表格报至省体育局办公室,由省体育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

  附件:1、第十一届全运会第一次记者报名须知

  2、第十一届全运会记者数字报名申请表

  3、第十一届全运会记者数字报名汇总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第十一届全运会第一次记者报名须知

  一、凡采访十一运会决赛阶段比赛(不包括开幕式前举行的决赛项目)的记者,必须按规定进行注册报名,以获得组委会核发的赛会注册证件。
  二、凡报名采访十一运会的国内记者必须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记者证,暂时未取得记者证的由所在新闻单位出具记者身份证明。
  三、记者第一次报名为数字报名,采访记者类别分:文字、摄影、广播、电视四种类别,请在报名时注明。记者报名的类别须与其所在新闻单位及实际采访工作的性质一致。
  四、十一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负责记者名额的分配和审批工作,各省(区、市)体育局负责根据组委会分配的数量,确定所在地的媒体名额和具体的组织工作。
  五、凡报道十一运会的电视媒体,均须获得全运会电视转播权,有关十一运会电视转播权事宜请与组委会市场开发部联系。
  联系人:马军鸣,0531-81756717,13864005998
  电子邮箱:mjm5998@163.com
  六、十一运会期间主新闻中心位于会场济南奥体中心内,新闻中心将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供记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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