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进一步加强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9〕57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进一步加强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鸡西市进一步加强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9〕1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持续、稳定推进全市治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联合执法、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源头治理、严管重罚的工作思路,对行驶二级公路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专项治理,保护二级公路桥梁等公路基础设施完好。
二、工作目标和治理原则
依法治理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使全省二级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在治理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团结协作,齐抓共管;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措施,实施区域联动和部门联动;
--坚持行政、法律、经济等措施相结合,多措并举;
--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
--坚持固定检测站点治理与流动稽查治理相结合;
--坚持严格执法与提供优质服务相结合;--坚持倒查责任,跟踪问责。
三、治理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作与配合。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黑交发〔2004〕261号文件精神,加强协作与配合,合理安排部署执法人员,固定式检测站要坚持24小时三班轮换制,每班配备交通执法人员8名,公安交警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全天候对货运车辆进行科学检测,推进联合治超协调机制的制度化、常态化,始终保持严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