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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45号)


忻府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我市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收到实效。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区居民生存环境质量,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迎接建国60周年,市政府决定利用2个月时间,对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创建文明卫生、安全有序、人民满意的城区环境为目的,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落实制度、齐抓共管、市区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交通秩序,为建设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空气清新、新型工业旅游城市创造条件,迎接建国60周年。

  二、整治时间

  从7月 30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2个月。

  三、整治范围

  忻州城区、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顿村旅游度假村、环城道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四、整治内容与目标要求

  这次城区环境集中整治,主要抓好市容市场秩序与环境卫生、环境污染、交通秩序三个方面。

  (一)市容市场秩序与环境卫生整治

  要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忻政发〔2008〕9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集中整治市容市貌,解决广告乱设乱挂、乱涂乱画问题;整治市场秩序,解决摊点乱摆乱设,占道经营问题;整治环境卫生,解决乱倒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具体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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