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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政发〔2009〕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贯彻<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七日

连云港市贯彻江苏省地方税收
征管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保障地方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征管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征管办法》的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征管办法》,是新形势下实行社会化综合治税,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引导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信息化手段实行社会化综合治税,是保障税收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实现的有效途径。同时,贯彻落实《征管办法》也为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发挥综合效能提供了契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征管办法》,依法履行涉税信息传递、共享以及税收代征、协管等职责,支持、协助依法做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信息传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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