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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8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二)检查整改阶段(2009年3月9日至4月底)。开展对生猪养殖、调运、屠宰、批发、加工、零售、消费等产销环节全过程检查;严查生猪和猪肉市场准入、检疫、交易和退市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处取缔非定点生猪屠宰窝点;依法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病死猪病害猪肉、注水猪肉和含有“瘦肉精”残留猪肉等违法行为;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并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犯罪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5月)。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自查自纠,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目标进行核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给予肯定,对工作开展不好的通报批评。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建立和完善专项工作机制。市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检查,迎接国务院、省有关部门的联合督查。

  五、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爱华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何志光、市商务局局长熊道生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副局长湛建军、市公安局副局长杨耀华、市工商局副局长林新湘、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余世忠、市卫生局副局长刘志敏、市质监局副局长赵奇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亚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湛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整治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麻痹松懈和消极厌战情绪,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各级商务、公安、畜牧水产、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责任,制定整治方案,提出具体措施,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联合执法与单独执法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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