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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启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印章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启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印章的通知
(珠交字〔2009〕35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珠海市部分市直机构调整方案》、《珠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字〔2009〕9号)精神,组建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将珠海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珠海市交通局。为便于开展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启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印章,原“珠海市交通局”印章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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