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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
(湘发[2009]26号 2009年11月2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一化三基”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在全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土地问题事关改革发展全局。当前,我省正处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阶段,面临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用地的双重压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目标,迫切需要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城乡土地管理二元结构,充分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利于充分挖掘农村土地整理复垦潜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坚守耕地保护底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展用地空间,破解建设用地保障难题;有利于扩大农村投资,激活农村市场,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化认识,抓住机遇,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一化三基”战略,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必须尊重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整治重点,注重区域特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策激励,调动和保护好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从2009年起,重点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到2012年,全省完成1000个行政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整治面积400万亩以上,新增耕地50万亩以上,盘活建设用地指标10万亩以上;到2020年,完成10000个行政村的综合整治,整治面积3000万亩以上,新增耕地200万亩以上,盘活建设用地指标50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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