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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忻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忻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的通知》(晋政办函〔2009〕85号),市政府决定成立忻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成员名单及有关职责如下:

  一、领导组成员

  组 长:
  武 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天桐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益明  市建设局局长

  王炳升  市发改委主任

  张高栋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
  贾 杰  市建设局副局长

  韩卫民  市建设局副局长

  周喜文  市房管局局长

  张援助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忻生  市民政局副局长

  魏广才  市财政局副局长、收费局局长

  薛晋宁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李锁奎  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荣庆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富文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建国  市物价局纪检组长

  侯凤岐  市扶贫办纪检组长

  程桂兰  市残联理事长

  朱维平  人行忻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领导

  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周喜文(兼)

  二、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制定的有关政策,结合忻州实际,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国有重点煤矿、城市居民、非煤矿山等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有关意见,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协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建设(房管)局:负责拟定保障性住房意见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监督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完善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下达解决农村群众住房问题任务,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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