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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麻江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麻江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麻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州发改投资[2008]17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日处理40吨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及配套工程,总库容28.6万立方米,完善垃圾清运系统。

  二、同意填埋场建设于麻江县杏山镇良田村落毫田。

  三、同意改良型 厌氧性卫生填埋的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

  四、同意设计推荐的全水平人工复合单层衬里的防渗处理方案。下步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与作业,确保工程安全。

  五、同意渗滤液处理规模为30吨/天,原则同意采用设计推荐的调节池+化学沉淀/脱氮+厌氧折流流化床反应器(ABFR)+接触氧化+强化混凝+芬顿化学氧化+曝气生物滤池的渗滤液处理工艺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工艺,方便运行管理。

  渗滤液经处理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2标准后,经管道排入麻哈河。

  六、原则同意垃圾坝采用浆砌石坝,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实际地形和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同意地下水、渗滤液和废气导排系统设计。

  八、原则同意场区总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区地形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优化场内交通组织,确保工程安全。

  九、同意厂区主要建构筑物及其电气自控、消防和给排水设计。

  十、原则同意白水桥老垃圾散倒堆体的封场处理方案。

  十一、同意新建15吨/日地埋式落地摆杆垃圾转运站(配双箱)4座及其设计,新配5吨垃圾清运车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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