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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城市房屋抗震性能和农村危房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农村危房调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为依据。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9月1日至9月5日)层层制定调查方案,成立领导组,开会部署培训调查人员。
  (二)全面调查阶段(2009年9月6日至9月25日)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各县(市、区)组织调查人员对各自范围内的城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逐幢、逐项按标准进行调查,认真填写调查登记表(见附表一)。
  2、农村危房调查:
  各乡(镇)组织调查人员进村入户,集中开展农村危房调查,认真填写调查登记表(见附表二)。
  9月25日前,乡(镇)完成汇总,认真填写汇总表(见附表五),报县(市、区)农村调查组。
  (三)审查、录入阶段(2009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各县(市、区)组织专业人员对调查成果进行认真审查,存在问题要及时修正。审查合格的调查成果要及时录入城市房屋抗震性能调查信息表(见附表三),并利用调查信息系统软件形成分析汇总表(见附表四),于9月30日前报市建设局。
  2、农村危房调查:
  各县(市、区)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乡(镇)呈报的成果认真审查,对存在的问题由调查单位修正,并形成汇总表(见附表五),9月30日前报市建设局。
  (四)汇总上报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市建设局将本行政区内县(市、区)报送的信息表和分析汇总表汇总,于10月10日前一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农村危房调查:
  市建设局形成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汇总分析阶段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市建设局将各县(市、区)的调查结果汇总后,做进一步的数据分析,进行城市建筑物抗震加固经济评估及对策研究,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农村危房调查:
  市建设局将各县(市、区)调查结果进行汇总,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提供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此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调查过程中,各县(市、区)要形成调查工作旬例会制度,定期报告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各县(市、区)的调查实施方案务必尽快上报市建设局科设科(联系电话:202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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