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危房调查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为依据。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9月1日至9月5日)层层制定调查方案,成立领导组,开会部署培训调查人员。
(二)全面调查阶段(2009年9月6日至9月25日)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各县(市、区)组织调查人员对各自范围内的城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逐幢、逐项按标准进行调查,认真填写调查登记表(见附表一)。
2、农村危房调查:
各乡(镇)组织调查人员进村入户,集中开展农村危房调查,认真填写调查登记表(见附表二)。
9月25日前,乡(镇)完成汇总,认真填写汇总表(见附表五),报县(市、区)农村调查组。
(三)审查、录入阶段(2009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各县(市、区)组织专业人员对调查成果进行认真审查,存在问题要及时修正。审查合格的调查成果要及时录入城市房屋抗震性能调查信息表(见附表三),并利用调查信息系统软件形成分析汇总表(见附表四),于9月30日前报市建设局。
2、农村危房调查:
各县(市、区)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乡(镇)呈报的成果认真审查,对存在的问题由调查单位修正,并形成汇总表(见附表五),9月30日前报市建设局。
(四)汇总上报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市建设局将本行政区内县(市、区)报送的信息表和分析汇总表汇总,于10月10日前一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农村危房调查:
市建设局形成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汇总分析阶段
1、城市房屋抗震调查:
市建设局将各县(市、区)的调查结果汇总后,做进一步的数据分析,进行城市建筑物抗震加固经济评估及对策研究,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农村危房调查:
市建设局将各县(市、区)调查结果进行汇总,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提供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此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调查过程中,各县(市、区)要形成调查工作旬例会制度,定期报告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各县(市、区)的调查实施方案务必尽快上报市建设局科设科(联系电话:202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