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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


  附件3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分补充条款

2 风险管理

2.2.1

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a) 易发生有毒有害物料泄漏,如氨、甲醇、氢气、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b) 易发生冲击、撞击和坠落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c) 易发生中毒、窒息、灼伤和触电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d) 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e) 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f) 停料、水、电、汽、仪表风;

g)设备设施的腐蚀、缺陷等。

2.5.1

确定生产场所或储存区内氨、甲醇、氢气、煤气、天然气、石脑油等危险物质的数量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3.3.1

根据生产实际还需制定下列内容的管理制度:

a) 用氧设备及管道脱脂管理;

b) 防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氮气管理;

c) 液氨、氨水充装安全管理;

d)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等。

3.4.1

应编制但不局限于下列岗位的操作规程:

a) 造气工序;

b) 脱硫、变换工序;

c) 压缩、脱碳工序;

d) 铜洗或醇烷化工序;

e) 合成、冷冻工序;

f) 尿素工序;

g) 甲醇合成、精制、充装工序;

h) 液氨充装、储存;

i) 酸、碱储存;

j) 公用工程;

k) 变配电;

l) 电气、仪表等。

5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5.2.2

1)在可能泄漏氨、氢气、天然气、合成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甲醇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作业场所设置检测报警仪;

9)安全设备设施至少包括:

a) 造气系统

煤气化

① 应设置原料煤皮带运输机紧急停车设施;

② 应设置下行煤气阀和吹风阀安全联锁设施;

③ 煤气下行管、灰斗和炉底空气管道应安装爆破片,爆破片必须装防护罩;

④ 吹风阀应采取双阀或增装蝶阀;

⑤ 应设置煤气炉一次风管线自动放空设施,造气岗位主要液压阀要安装阀位指示。

重油气化

① 应设置重油气化在线氧含量分析报警仪,自动放空联锁设施;

② 应设置喷嘴冷却水出口超温报警及事故水箱设施;

③ 应设置氧气管止逆阀和加氮气保护设施;

④ 应设置入炉重油流量低限报警联锁停车设施;

⑤ 应设置气化炉超压报警设施;

⑥ 应设置煤气中氧含量超标报警设施;

⑦ 应设置煤气出急冷室温度超标报警设施;

⑧ 应设置油罐液位、温度指示仪、高限报警;

⑨ 气化系统联锁装置中,重油入炉阀、氧气入炉阀、煤气出口总阀应选用气开式调节阀;蒸汽入炉阀、氮保护进口阀、重油回路阀、氧气放空阀、煤气放空阀应选用气闭式调节阀。

天然气转化

① 应设置二氧化碳吸收塔液位低限报警及联锁脱碳、合成停车设施;

② 应设置天然气总管安全阀及压力高低限报警设施;

③ 应设置高压蒸汽包液位低限报警及流量低限、液位低限同时存在时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④ 应设置一段转化炉炉膛负压高限报警及联锁合成氨停车装置,现场设置联锁声光报警设施;

⑤ 应设置一段转化炉引风机油泵润滑油压低限报警及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⑥ 应设置二段转化炉空气流量低限联锁转化紧急停车设施。

气柜

① 应设置气柜低限位与罗茨风机报警联锁;

② 应在造气、脱硫、压缩设置对气柜的远传监控设施;气柜应设有容积指示仪、高低限位报警器;

③ 应设置气柜煤气管道进出口氧含量超标报警联锁设施;气柜应装有手动、自动放空装置,放空管或顶部排放管应有阻火器、消除静电设施;

④ 应设置气柜进出口安全水封,水封要有排水设施。

b) 脱硫、净化系统

① 应设置防止空气压缩机倒转的止逆装置;

② 应设置脱硫塔压力、液位声光报警和自动排放联锁设施;

③ 应设置静电除焦器防止产生负压、氧气自动分析仪与静电除焦柜断电联锁设施;

④ 高压铜液泵出口管道应安装止逆阀;

⑤ 应独立设置高压吸收和低压再生放空设施;

⑥ 应设置铜液再生系统超压报警设施、安全阀或防爆片;

⑦ 应设置脱碳塔、铜塔液位高、低限报警设施。

c) 醇烷化系统

① 应设置净醇洗涤塔、甲醇分离器、甲醇吸收塔液位高低限报警。

② 应设置净醇洗涤塔放液压力、甲醇中间槽压力、放醇管压力高限报警。

d) 合成、压缩系统

① 应设置氢氮压缩机一段入口压力低限声光报警;

② 应设置氨冷却器或闪蒸槽、液氨槽液位高低报警及联锁冰机停车设施;

③ 应设置冰机液氨贮槽区遮阳棚和应急喷淋设施;

④ 应设置液氨蒸发器、液氨储槽应压力高限报警设施;

⑤ 应设置压缩机润滑油系统油压低限报警、联锁装置;

⑥ 应设置合成系统的氨分离器高低限液位报警装置;

e) 尿素系统

① 尿素总控操作室应设置二氧化碳压缩机、液氨泵、甲铵泵紧急停车设施;

② 应设置二氧化碳压缩机、液氨泵、甲铵泵低油压报警;

③ 应设置合成塔出口压力调节阀自锁装置;

④ 应设置尿素合成塔超压声光报警器,设置与液氨泵、甲铵泵、二氧化碳压缩机联锁设施;

⑤ 中压系统惰洗器前应设置压力高限报警、惰洗器后应设置应急放空设施;

⑥ 应设置氨冷凝器气相出口温度低限报警;

⑦ 应设置尿素合成塔入口二氧化碳气体中氧含量自动调节设施。

f) 液氨储存

①应设置液氨储罐远传监控、超限报警装置;

②超过100m3 的液氨储罐应设双安全阀;

③液氨储罐进出口管线应设置双切断阀,其中一只出口切断阀为紧急切断阀;

④液氨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备用事故氨罐、气氨回收、应急喷淋及清净下水回收等设施;

⑤ 液氨充装现场应设置喷淋装置,安装在线计量装置,充装管前第一道阀处应设置为紧急切断阀。

g)其他

① 应设置空分压缩机终端出口压力、膨胀机超速、冷却水中断等报警联锁装置;

② 应设置合成氨全系统人工紧急停车设施;

③ 应设置造气、转化、合成系统人工紧急停车设施;

④ 应设置仪表风压力低限报警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⑤ 余热锅炉汽包应设置现场和远传液位设施、低限报警联锁装置、安全阀;

⑥ 凡有隔热衬里的设备(加热炉除外),其外壁应设置测温设施;

⑦ 各种传动设备的外露运转部位应安装防护设施;运转设备附有的连锁报警装置应全部投入使用。

⑧ 存在放射性危害的液位计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保护设施和措施;

⑨ 应采用独立的双回路电源供电,且双回路电源应有自动切换设施;

⑩ 有煤气设施的企业,还应执行GB 6222 规定。

5.4.1

有关人员应掌握天然气、半水煤气、石脑油、氨、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气、氢氧化钠、硫酸、盐酸等化学品的物理性数据、活性数据、热和化学稳定性数据、腐蚀性数据、毒性信息、职业接触限值、急救和消防措施等工艺安全信息内容。

5.4.4

6)所有需拆卸的盲板均已按照要求拆卸完毕,并得到确认;

监测报警系统试验合格;

系统试压、气密、吹扫、清洗、置换合格,管道中含氧量小于0.005(体积分数);

系统仪表调节器、调节阀、联锁系统调校试验合格。

5.4.7

a) 合成系统的氨冷器、气氨总管、循环机出口、液氨贮槽等部位,必须安装安全阀并定期校验,安全阀出口导气管出口严禁放入室内,应引至回收系统。

b) 超过100m3 的液氨储罐的安全阀排气应引至回收系统或火炬排放燃烧系统;

5.4.8

安全工艺参数至少满足:

a) 气柜出入口管线氧含量<0.005(体积分数);

b) 气化炉氧油比0.85~0.90;

c) 回收吹风气燃烧炉上段温度≥750℃;

d) 高压甲醇塔、烷化塔、提温换热器、氨合成塔塔壁温度≤120℃;

e) 尿素合成塔出口物料含镍量≤0.2 ppm;

f) 入尿素塔二氧化碳气体中氧含量:0.004~0.006(体积分数);

g) 液氨贮槽充装量禁止超过贮槽容积的85%,粗甲醇贮槽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90%。

5.5.4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

a) 原料气压缩机、氮氢压缩机、氨压缩机、空气压缩机;

b) 氨合成塔、尿素合成塔、脱硫塔、脱碳塔、变换炉、醇化塔、烷化塔、铜洗塔;

c) 空分装置;氢回收装置;

d) 高压蒸汽锅炉;一二段转化炉、气化炉、废热锅炉;

e) 高压甲铵泵;高压液氨泵;

f) 一段分解分离器;氨冷器;液氨缓冲槽、液氨储罐;

g) 高压配电控制室;

h) 气柜、酸碱罐区等。

6 作业安全

6.3.10

采用汽车罐车充装时:

a) 应使用鹤管进行液氨充装;

b) 罐车在充装前应保证正压,须保持0.05Mpa 以上的余压,防止罐车内进入空气;

c) 充装压力不超过1.6MPa;

采用钢瓶充装时:

a) 充装前,必须对钢瓶逐只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充装;

b) 使用钢瓶充装时,钢瓶瓶帽、防震圈应齐全,同时应设置电子衡器与充装阀报警联

锁装置;

c) 应逐瓶称重,充装后必须认真复秤和填写充装复秤记录。严禁过量充装(充装量不

得超过0.53 千克/升),充装过量的钢瓶不准出厂。严禁用容积计量;

d) 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称量的1.5~3 倍。衡器校验期不得

超过三个月。

e) 充装现场应设置遮阳设施,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钢瓶。

6.5.1

安全联锁系统变更时,应由生产、技术、安全、设备、仪表等专业部门共同会签,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擅自变动。联锁系统变更包括:

a) 联锁摘除;

b) 联锁程序的变更;

c)联锁设定值的改变。

7 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

7.1

对所有接触和产生的如氨、盐酸、硫酸、液氧、液氮、氮气、甲醇、天然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石脑油、硫磺等化学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7.3.1

编制氨、硫磺、液氧、液氮、甲醇等产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7.6

应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告知下列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a) 氨

b) 氢气;

c) 甲醇;

d) 一氧化碳;

e) 二氧化硫;

f) 硫化氢;

g) 硫磺等;

h) 盐酸;

i) 硫酸;

j) 烧碱等。

8 职业危害

8.1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

a) 氨;

b) 甲醇;

c) 一氧化碳;

d) 二氧化硫;

e) 硫化氢;

f) 煤尘;

g) 高温;

h) 冷冻;

i) 噪声次;

j) 辐射等。

8.3.1

a) 接触酸、碱的作业人员应配备防酸碱工作服、手套、工作鞋及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b) 接触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人员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岗位至少配备两套长管式防毒面具;

c) 接触氨的操作岗位应至少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全封闭防化服等防护器具;接触氨的作业人员均应配备型号适合的过滤式防毒面具;

d) 接触煤尘等固体粉尘的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

e) 接触噪声的作业人员应配备耳塞或耳罩。

9 事故与应急

9.6.1

应重点考虑:

a) 氨、甲醇、氢气、硫化氢、硫磺、一氧化碳、天然气、石脑油、重油等泄漏、火灾、爆炸;

b) 酸、碱等泄漏;

c) 氨、甲醇、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气泄漏及人员中毒;

d) 停料、水、电、汽、仪表风等。



  附件4
  考核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
  □自评/□考核报告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自评/考核组长: 

成员:

自评/考核日期:       日 至       

自评/考核情况概述:

运行情况综合评价:


  此页不够可加附页

  附件5: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通常应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绩效考核。
  (3)安全培训教育。
  (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
  (5)安全检维修管理。
  (6)安全作业管理。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8)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9)安全投入保障。
  (10)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11)事故管理。
  (12)职业卫生管理。
  (13)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15)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16)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17)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
  (18)消防管理。
  (19)禁火、禁烟管理。
  (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21)工艺管理。
  (22)应急救援管理。
  (23)文件管理。
  (24)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
  (25)重大危险源管理。
  (26)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
  (27)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29)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30)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
  (31)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
  (32)承包商管理。
  (33)供应商管理。
  (34)变更管理。
  (35)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
  (3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识别与符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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