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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申报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申报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传[2008]238号)


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83号公告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布了2008 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的出口配额总量。

  请各市外经贸局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并于11月12日前将材料报我厅(外贸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直接报我处。

  联 系 人:丁媛琴

  联系电话:025-57710072   传真:025-57710084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江苏省外经贸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11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2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0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1340

其中:香港

万只

10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1.46

锡及锡制品

万吨

2.33

锑及锑制品

万吨

5.87

钼

万吨

2.55

铟

吨

233

甘草

吨

6500

矾土

万吨

93

白银

吨

5100

氟石

万吨

55

滑石

万吨

61

碳化硅

万吨

21.6

轻(重)烧镁

万吨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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