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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现代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的通知

  (二)信息交流机制。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正常沟通,及时向协作单位提供畜牧生产发展的市场变化、产业政策和法规规范、产业新问题和重大事件、重大科技创新和技术组装、重点工作活动和总体进展等方面的情况和信息。要根据不同信息和变化要求,制定落实相应制度,确保科技与产业结合落到实处。
  (三)问题调处机制。按照“切实解决体系建设工作问题、重点解决产业发展普遍问题、快速解决应急问题”的要求,建立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对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凡属畜牧行政部门和技术推广单位职责范围的,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帮助解决;对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和出现的应急工作,技术体系单位和人员都要高度重视,列入工作日程,克服困难加以完成。
  三、做好当前工作,奠定协作基础。
  (一)加快建立县级综合协作工作组。各试验站所在地的县及有条件建立协作工作组示范辐射县畜牧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岗位专家对接,争取在6月15日以前,把协作工作组建立起来。同时指定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协作要求、主要协作内容、具体协作方法和当前协作开展的工作,使技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一开始就建立在产业发展之上。
  (二)广泛开展技术体系建设信息交流。围绕推进技术体系与产业发展的结合,省协调工作组计划编印一份简报,并在山东畜牧信息网上开辟“山东省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栏。各岗位专家、试验站、示范辐射县的综合协作工作组,在积极向省协调工作组提供信息的同时,切实搞好协作单位间的信息通报和工作沟通,逐步形成依靠科技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合力。
  (三)联合开展畜牧科技推广培训。今年,畜牧业发展出现速度放缓、效益下降、约束加大的状况,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以技术体系课题为依托,充分结合畜牧技术推广单位的体系优势,针对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科技约束,进一步加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组装力度,联合开展先进技术推广培训,通过提高生产水平,降低养殖成本,助推畜牧业走出困境。
  (四)着力优化畜牧技术体系建设环境。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协调解决好畜牧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的同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支持;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尽力把要求相当、内容相似、性质相同的生产和科技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政策项目的综合效应。

  附件:1、山东省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及试验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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