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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9〕1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尽快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协同作战的货物装载源头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超限运输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责任体系
  货物装载源头综合治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市级交通、监察、公安、煤炭、工商、国土资源、水务、国资、经委等部门负责,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货物装载源头超限综合治理体系。市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全市货物装载源头治理实施方案,检查、指导和评价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治理工作,年度考评结果上报市政府,作为对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煤炭、国土资源、工商、水务、国资、经委等部门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和Ⅰ、Ⅱ类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签定目标责任书;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和Ⅲ类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签定目标责任书;市治超办、市监察局根据源头、路面治超、收费联动治超及检查情况,下发货物装载源头企业超限考评通报;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煤炭、国土资源、工商、水务、国资、经委等部门运用经济、行政、组织等综合管理手段,处罚违规企业,确保源头无超限车辆;交通部门根据源头类别为源头派驻运政人员,实行定期巡查、随机抽查方式,加强源头监管,对违规源头企业依法处罚;公安部门配合超限检测站、计重收费站和源头执法单位开展工作,保障执法环境。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一)组织机构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成立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市级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夯实责任,服从市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建立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安排部署源头治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基层单位履行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二)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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