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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制定的《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一日

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省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我市及省内外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整治火灾隐患,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总体部署和《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订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立即停业整改;对证照齐全并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加强监管。进一步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和监管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及办公室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检查组)。
  (一)市领导组
  市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市领导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市、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曹明兰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
  余瑞金  尧都区副区长
  王 震  侯马市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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