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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三门县六敖车渡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三门县六敖车渡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台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组织三门六敖交通码头、六敖1000吨级车渡码头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请示》(台交〔2009〕192号)悉。2009年8月13日,省港航局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同意码头建在三门县六敖镇西北侧海游港与蛇蟠水道交汇处。建设规模为新建1000总吨级车渡泊位1个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3万辆次。
  二、总平面布:原则同意码头总平面布置方案一,码头布置靠船墩、系缆墩、门架墩、钢吊桥等,泊位长度112m。滚装船舶通过钢吊桥与交通码头东侧的桥台墩连接,形成船舶与码头间的车辆通道。码头门架墩顶面高程为+6.00m(吴淞高程,下同),靠船墩和系缆墩顶面高程为+4.50m。同意车渡码头和交通码头泊位共用一座栈桥和抛石引堤与后方陆域连接;栈桥宽7.5m,引堤宽8.5m。后方陆域布置停车场、候船室以及管理用房等辅助设施。
  三、结构型式:同意码头靠船墩、系缆墩、门架墩采用高桩墩式结构,桩基采用600×600mm预应力砼方桩。同意栈桥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排架间距12.5m,桩基采用Φ800mm钻孔灌注桩(浅水区)和600×600mm预应力砼方桩(深水区)。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和码头结构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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