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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吕梁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吕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人为破坏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长时间、大范围减供负荷而引起的事件。

  1.4 预案体系
  (1)本预案在《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编制,规定了吕梁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是市人民政府《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
  (2)吕梁市行政区内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在本预案的原则指导下制订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各专业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有效防止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广泛开展大面积停电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社会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直有关部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的社会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恢复电网,保证重点。采取必要手段,防止停电范围扩大,保证社会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重要输变电设备设施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机构
  2.1.1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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