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有关交易协议、合同是否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形成了国有资产显性或隐性流失;
7、职工群众反映的国有资产流失及其他问题等;
8、全市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检查工作领导组,对此次大检查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组长:
张中生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郭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建生 市经委、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成 员:
游福海 市纪检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耿万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建中 市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郭建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在市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其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检查工作。
五、检查方式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各市直国有企业监管单位负责其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检查工作,检查单位要深入企业,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填报调查表和走访职工群众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时间安排
1、2009年8月1日-9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各市直国有企业监管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对其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检查工作;
2、2009年10月1日-31日各检查单位将检查结果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并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3、2009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各市直国有企业监管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纠正和解决;
4、2010年1月1日-31日市政府将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检查工作进行复查验收。
七、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