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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高速榆(林)商(洛)线榆林至神木段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高速榆(林)商(洛)线榆林至神木段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政办函〔2009〕19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省级高速公路榆(林)商(洛)线榆林至神木高速公路榆林至神木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09〕116号)收悉。根据《公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省级高速榆林至神木段高速公路设立金鸡滩(K15+634)、大保当(K34+154)、锦界(K52+635)、西沟(K71+629)和神木(K88+963)5处匝道收费站。

  二、收费车辆吨(座)位核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行驶证核定的额定载质量或座位数为准。

  三、收费标准具体为:
类 别车型及规格基本费率
  (元/车公里)
秃尾河大桥通行费
  (锦界至西沟段)
  (元/车次)
客 车货 车
第1类≤7座≤2吨0.6010
第2类8座~19座2吨~5吨
  (含5吨)
1.0620
第3类20座~39座5吨~10吨
  (含10吨)
1.3630
第4类≥40座10吨~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1.6340
第5类 >1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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