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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认真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总结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认真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总结的紧急通知
(鲁煤传[2009]61号)


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

  根据5月19日至22日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和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调度审查要求,为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调度审查情况,目前还有50处矿井未进行预案演练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调度和督导,确保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各单位要对所属煤矿预案演练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主要分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三部分。在总结中要分类汇总情况,分别统计所占比例;1、开采深度,分300米以下、300-500米、500-800米、800-1000米和1000米以上;2、最远撤人距离,分2000米以下、2000-4000米、4000-6000米和6000米以上;3、撤人用时,分60分钟以下、60-90分钟、90-120分钟和120分钟以上;4、预案演练背景,分地表水灾、老空水灾、底板承压水灾、灾害性天气、井下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全矿井停电等。要针对制订的演练计划、编制的演练方案和预案演练全过程进行全面、细致分析,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全,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提高煤矿应急处置能力。

  三、要按附表内容要求认真填报,逐项审核,确保准确、真实,不得出现空项。矿井名称项中的矿井数,要与在籍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保持一致;生产能力按万吨/年统计;开采深度为垂直深度,如550米,不得采用标高;演练日期为实施日期,如4月27日;撤人用时为从发出撤人指令起至最后一位人员升井至地面时间,计量单位为分钟;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要内容简练、突出重点。

  四、各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总结和附表(电子版)于6月1日前报省煤炭局。省煤炭局联系人:韩呈和,电话:0531-85685193,邮箱:hanch@126.com。

  附件:全省煤矿应急演练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省煤矿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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