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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下达2009年四季度全省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下达2009年四季度全省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87号)和《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全省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鲁煤人教[2009]14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启动工作,经研究,现将2009年四季度全省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指导性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编制班组长培训建议计划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2009年四季度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指导性计划

  全省班组长培训指导性计划指标共6498名。其中:优秀班组长 800名由省局组织培训。各单位指导性计划指标安排如下:

  淄博矿业集团公司200名;新汶矿业集团公司500名;

  枣庄矿业集团公司500名;肥城矿业集团公司400名;

  兖矿集团公司800名;临沂矿业集团公司200名;

  龙口矿业集团公司150名;

  济南市260名;淄博市300名;枣庄市900名;

  济宁市700名;泰安市800名;临沂市150名;

  莱芜市230名;潍坊市70名;龙口市38名;

  菏泽市100名;

  省监狱局200名。

  二、组织编制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建议计划

  (一)编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遵循“依法培训、严格程序、服务企业”的宗旨,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的方式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编制建议计划应坚持以下原则:

  1. 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2. 政策性破产改制煤矿班组长培训属地管理的原则;

  3. 煤矿班组长培训与班组长教师培训并重的原则。

  4. 集中优化班组长培训资源、确保班组长培训质量和效果的原则。

  (二)计划编制的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1、根据省局下达的指导性计划指标(市煤炭管理部门或者省属矿业集团如调整,须向省局说明调整的理由),各单位按附表要求编制所辖煤矿送培明细计划,并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培训规模、培训需求和培训机构的师资、条件等,推荐承担班组长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及每个培训机构的任务范围,上报省局。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省监狱局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建议计划汇总表(电子文档)、推荐的班组长培训机构及任务范围上报省局;

  2、省局研究确定承担班组长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名单,并下达班组长师资培训计划;

  3、经省局研究确定的培训机构根据确定的培训任务范围、培训任务编制班组长培训办班计划,报省局核准确认后正式下达。

  承担班组长培训机构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编制好的培训计划(电子文档)上报省局;

  4、各市、各省属煤炭企业分解、落实执行省局下达的班组长培训计划。

  (三)建议计划表

  统一按附表1、附表2的格式填报。为便于汇总,附表格式不允许做任何改动。

  省局上报电子邮箱:wskjyl@163.com

  联系人:金日辉 电话:0531-85685870

  王守昆 电话:0531-85688105

  二○○九年九月七日

  表1
  2009年四季度山东省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建议计划表

  填报单位: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单  位班组长
  在岗总人数
  (人)
省局下达4季度指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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