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防治流感药械监管和全运会药品安全及兴奋剂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防治流感药械监管和全运会药品安全及兴奋剂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鲁食药监市﹝2009﹞105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目前,我省已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5月13日,省政府启动了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当前又正值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紧张有序开展阶段,为切实做好防治流感药械和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局将组织对各市的防治流感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和监管情况,以及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和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和范围:各市对当地防治流感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和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县(市、区)抽查1~2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家药品批发企业,4家零售药店。

  二、督查方式:一是听取市局、县局的工作汇报;二是查看有关资料和档案;三是现场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请各市局将前段工作情况于5月底前报省局市场监督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