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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2009-2010年工作任务分解计划和协调机构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2009-2010年工作任务分解计划和协调机构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31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2009-2010年工作任务分解计划》和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协调推进组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解计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2009-2010年工作任务分解计划

任务分解

进度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2009年

2010年

一、帮助徐州申报列入国家资源型城市

 

省发展改革委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快做强做大四大主导产业

1.制定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

(1)3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拟制,6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2)年底前开工改扩建项目40个,完成全部规划投资的50%;(3)全年产值达到900亿元。

(1)上半年完成全部规划投资的85%;(2)年底前完成规划规定的全部任务,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

徐州市经贸委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发展改革委

2.制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

(1)3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拟制,6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2)年底前开工改扩建项目38个,完成全部规划投资的50%;(3)年底产值达到900亿元。

(1)上半年完成全部规划投资的85%;(2)年底前完成规划规定的全部任务,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

徐州市委农工办,徐州市经贸委、农业局、林牧渔业局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委员会

 

3.制定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

(1)3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拟制,6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2)年底前开工改扩建项目10个,完成全部规划投资的40%;(3)全年产值达到800亿元。

(1)上半年完成全部规划投资的85%;(2)年底前完成规划规定的全部任务,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

徐州市经贸委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发展改革委

 

4.制定商贸物流旅游业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

(1)3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拟制,6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2)推进金桥、九里、新城、空港“四大物流园”建设,年底前完成投资1.2亿元;(3)彭城北路步行街年底前完成全部投资计划;(4)力宝乐宾百货年底前完成投资计划的65%;(5)中央国际购物广场、苏宁商务广场年底前分别完成投资计划的10%和15%;(6)启动推进中国汽配城工程机械博览物流中心、徐州港口煤炭战略储运中心、生产资料港口综合物流中心、淮海医药、江苏宝通等物流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规划投资的30%以上;(7)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0亿元;(8)汉文化景区竹林寺、龟山民间博物馆区石雕艺术馆、窑湾古镇年底前建成开业。

(1)上半年力宝乐宾百货全部完工并开业;(2)中央国际购物广场、苏宁商务广场年底前分别完成投资计划的20%和30%;(3)金鹰国际二期上半年完成相关办理手续,下半年开工建设;(4)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0亿元。

徐州市经贸委

徐州市商贸局、旅游局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厅

省旅游局

三、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

5.制定特色蔬菜、优质果品、畜禽养殖等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品牌农产品培育的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

(1)3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拟制,6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2)年底前开工改扩建项目33个,完成全部规划投资的50%;(3)全年高效特色农业产值达到34亿元。

(1)上半年完成全部规划投资的85%;(2)年底前完成规划规定的全部任务,产值达到43亿元。

徐州市政府

徐州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徐州市委农工办

省农业委员会

 

四、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6.以省级开发区和南北共建开发区为载体,制定推动苏南工商企业与徐州工矿企业合作开发建设接续替代产业规划并推进实施

(1)4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2)6月底前6个南北共建开发区实现推进机制、人员、资金“三到位”;(3)年底前完成项目引进和建设、投资的50%以上;(4)6个南北共建开发区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年增长20%。

(1)上半年完成规划规定项目建设任务的80%;(2)年底前完成规划规定的全部任务,6个南北共建开发区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年增长超过20%。

徐州市外经贸局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工商联等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商务厅、工商联

7.按一类开放口岸加快推进观音机场改造建设

(1)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设和投资的30%;(2)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投资的60%。

(1)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设和投资的85%;(2)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建设工程并启用。

徐州市口岸办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建设局,徐州海关、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徐州观音机场等

省口岸办

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民航江苏安监局

 

8.按国家内河主要港口、二类开放口岸制定改造整合徐州港和亿吨大港规划并推进实施

(1)年底前完成《徐州港总体规划》批复工作;(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开展顺堤河和金山桥两大作业区相关项目的“预可”、“工可”编制及申报审批工作,年内完成省级审查;(3)开展徐州港国家二类水路口岸开放调研工作。

(1)上半年完成两大作业区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正式批复;力争开工建设两个作业区的疏港公路和疏港航道项目;(2)年底前顺堤河作业区完成总投资的20%,金山桥作业区完成总投资的40%,开展徐州港国家二类水路口岸开放前期工作。

徐州市交通局

徐州市口岸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徐州海关、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省交通运输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口岸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五、加快提升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

9.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认真落实徐州都市圈规划;配合国家编制淮海经济区域发展规划;加强与淮海经济区各城市间的经济协作与交流

视情有序推进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

淮海经济区联络处,徐州市经贸委、建设局、旅游局、文化局等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0.加快京沪高铁徐州站建设、徐州火车站改造

(1)京沪高铁徐州站上半年完成项目规划及审批,下半年开工建设,到年底完成全部规划投资的20%以上;(2)徐州火车站改造上半年完成项目投资的50%以上,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

按规划有序推进京沪高铁徐州站建设,年底前完成投资的70%以上。

徐州市交通局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铁路办等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1.徐济高速公路建设以及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升级

(1)徐济高速公路6月底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45%以上,年底完成总投资的60%以上;(2)国省干线改造6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40%,全年改造通车25.8公里。

(1)徐济高速公路年底前建成通车;(2)年内完成全部80公里的改造任务。

徐州市交通局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等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2.积极推进丰沛铁路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1)6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2)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投资的30%。

(1)6月底前完成工程总投资的60%;(2)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投资,工程完工。

徐州市交通局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等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3.加快启动徐淮铁路建设项目规划论证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建设

形成建设规划文本

视情有序推进

徐州市交通局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建设局等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七、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4.制定组建徐州农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规划并推进实施

(1)6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并报批;(2)按规划方案完善教学体系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视情有序推进

徐州市教育局

徐州市生物工程职业学校

省教育厅

省农业委员会

15.制定加强中国矿业大学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总部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推进实施

2009年10月正式开园

徐州市科技局

中国矿业大学等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16.制定培养、引进、构建优势产业人才高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出台相关政策,严密组织有序推进

徐州市人事局

徐州市科技局、经贸委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八、采煤塌陷地和关闭破产矿山土地利用工作

17.在查清采煤塌陷地的现状、数量、分布和权属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土地调整变更方案,报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2008年拟定土地调整变更方案,并报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徐州市经贸委、徐矿集团、大屯煤电公司、华润天能集团等

省国土资源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资委

18.制定应征未征采煤蹋陷地(6.47万亩)土地征收方案并推进实施

(1)9月底前完成征收土地30%的勘测、定量和确认工作;(2)10月底前完成土地征收方案的制定;(3)年底前完成10%的土地征收任务。

年底前完成30%的土地征收任务

徐州市政府

徐州市经贸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相关县区政府和煤矿企业等

省国土资源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资委

 

19.组织制定已具备复垦条件采煤塌陷地(4.2万亩)复垦规划方案并推进实施

(1)4月底前完成复垦规划方案的制定;(2)年底前完成1.7万亩采煤塌陷地复垦任务。

完成1.2万亩采煤塌陷地复垦任务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徐州市经贸委、农业资源开发局、环保局、国资委及有关县区

省国土资源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环保厅、国资委、物价局,徐矿集团

20.制定采煤塌陷地村庄搬迁方案并推进实施,帮助解决村庄搬迁用地指标

(1)4月底前完成搬迁方案的制定;(2)搬迁10个村庄。

搬迁8个村庄

徐州市委农工办

徐州市经贸委、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国资委等

省国土资源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资委,徐矿集团

21.制定盘活利用关闭破产矿山存量土地(由政府划拨1万亩)规划方案并推进实施

(1)4月底前完成规划方案的制定;(2)9月底前启动大黄山矿、义安矿、卧牛矿、新河矿的开发建设。

按规划有序推进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徐州市经贸委、建设局、国资委等

省国土资源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资委,徐矿集团

 

22.制定支持徐州推进村庄整理、扩大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制定工作方案并有序实施

按工作方案有序实施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徐州市建设局、农业局、交通局、民政局等

23.制定出台《调整提高采煤塌陷地征收、采煤塌陷地复垦、压煤村庄搬迁、农作物损失补偿标准》并推进实施

6月底前完成初步方案的制定,在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年底前出台。

 

徐州市政府

徐州市委农工办,市经贸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厅

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资委,徐矿集团

24.制定出台《建立健全采煤塌陷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并推进实施

6月底前完成初步方案的制定,多方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年底前出台。

 

徐州市政府

徐州市经贸委、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国资委,徐矿集团

九、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

25.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

(1)4月底前完成规划方案的制定;(2)年底前实施152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

实施150万平方米的拆迁改造任务,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

徐州市政府、徐矿集团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等

省住房和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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