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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本市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本市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的通知
(沪安监管监一〔2009〕187号)


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
  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自12月起对本市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考核方式
  (一)自评
  请各单位对照《上海市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试行办法》(沪安监管监一〔2008〕225号)的有关要求进行自评(可到市安监局网站查询下载)。并将自评结果于2009年12月25日(周五)前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考核组考核
  自2009年11月30日(周一)起,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领导带队,组成五个考核组,分别对各单位进行履职考核(各单位如需更改被考核时间,请提前与各组联络员商定)。
  三、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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