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根据作业道路、整地挖穴、苗木栽植的需要,可进行局部植被处理,要注意保护原生树种,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经抚育的原生乔木树种,可计入造林密度。
第十九条 按设计规格整地,做到坑径上下一致。平缓地做树盘,斜坡地在坑外侧清理出地基,用石块砌好外侧围埂,砌埂高度10-30厘米,要求坚固整齐,不得以埂砌坑、以埂代坑。
第二十条 整地质量及单位面积内整地坑数合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验收合格后方可采用客土方式回填土。
第二十一条 整地应从造林前一年的雨季前开始至当年春季前进行,利于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促进苗木生长。
第四章 土壤改良
第二十二条 石质树坑要以客土为主,客土土壤如过于粘重,应适当掺加原坑碎石或其山皮土,以增加土壤的通气性。
第二十三条 树坑在回填土过程中,要预施一定数量的沤肥、沼气肥、绿肥、土杂肥等有机肥及其它生物肥料,每亩有机底肥用量300-500公斤。
第五章 苗木栽植
第二十四条 苗木处理
苗木出圃后裸根苗根系应及时蘸泥浆、生根粉,针叶苗枝叶应喷施抗蒸腾剂,同时应缩短分级、包装、运输、储藏、假植和栽植等工序的操作时间,分级、包装要在遮阴、湿润、冷凉的环境中进行,苗木运达造林地后必须置于阴湿的地方,随栽随取,来不及栽植的要及时假植。
第二十五条 栽植技术
裸根苗:栽植前应适当修枝、修根;栽植时苗木在坑内要居中、苗干垂直、根系舒展,防止窝根;栽植深浅适当,一般比原土印高3-4厘米;覆土时,打碎土块,拣净草根、石块,踩实土壤;浇透定根水后再覆一层浮土。
土坨苗:保护好土坨,去掉或剪开包装材料,将苗木放于坑内中心位置,栽植时,边填土边踩实土球周边空隙,回填土低于外石堰10-20cm,浇水并使土壤沉实,再填土等保墒。
大苗应设立支柱进行支撑,以防风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