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山区困难地造林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七条 作业设计
  根据调查统计结果,进行造林区划和功能分类,以小班或细班为单元,确定造林模式和适宜的林种,兼顾经济林、能源林等特殊用途林的发展。

  填写相应小班设计内容统计表,设计内容包括整地方法与规格、土壤改良措施、树种选择、苗木规格、造林密度、混交方法及比例、抚育及管护措施、作业道路、防火隔离带、水利配套设施的数量、规格和位置等。

  结合园林设计方法进行造林地块的作业设计,运用地理信息系统、CAD等先进信息和制图技术,制定各类图、表文件,突出特色。

  第八条 树种选择
  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的生态学特性、森林的主导功能,优先选择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俱佳的树种;根据经营目标,因地制宜地确定林木结构,防止树种单一化;优先选用表现良好的栎类等乡土树种,推广经过试验性状优良的引进树种。在树种搭配过程中还应考虑病害转主寄生、森林防火等相关因子。

  主要推荐树种:华北落叶松、白皮松、华山松、油松、侧柏、银杏、栾树、元宝枫、白蜡、臭椿、桑树、文冠果、黄连木、核桃、山桃、山杏、皂荚、丁香、黄栌、栎类等。

  第九条 苗木规格
  根据施工区的立地条件及地理位置重要性确定树种苗木规格,同一林班内大、中、小规格苗木用量比例约为4:3:3,不同规格苗木要自然配置,杜绝高、低坡位的上小、下大苗木分布方式。

  土坨苗类:针叶乔木要求苗高1.2米以上,冠幅饱满度在90%以上,土坨及根系完整;营养钵苗木宜春季栽植,要求2年生以上。

  裸根苗类:阔叶乔木要求苗木胸径2厘米以上,根系大小为胸径的8-10倍;阔叶灌木要求2-3年生,地径1厘米以上,分枝不少于3个,根系完整。

  第十条 苗木质量要求
  苗木选择时提倡使用菌根苗,大力推广容器苗。工程所用苗木要求达到二级以上苗木质量标准,尽量使用优良品种,针叶树冠丰满、长势旺盛、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机械损伤,土球苗不散坨;阔叶裸根苗的苗根不得劈裂,切口要平滑,截干整齐。

  采用的苗木必须具有“三证一签”,即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苗木出圃合格证和苗木标签。如从外埠进苗或使用优良品种还须有检疫合格证或良种证。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