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9〕6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政府金融办)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国务院《关于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9〕55号)精神,结合成都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是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农村信用体系是农村金融运行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引导农户重视自身信用记录,改善农村地区的投资环境,增强外来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意愿;有利于防范农村金融信贷风险,吸引金融机构增加“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做好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关系农村金融的稳定,关系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繁荣。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效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统一部署、健全机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的原则,依托涉农金融机构为农户、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的电子信用档案,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通过信用知识、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