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碳酸氢钠注射液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湘价医[2009]156号)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发改办价格[2005]1205号)、《关于下达复方氢氧化铝等92种药品最高零售价的通知》(计价格[2002]2822号)等文件精神,考虑企业生产工艺、成本、包材等方面变化的具体原因,现核定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碳酸氢钠注射液、湖南华纳大药厂生产复方磷酸氢钠片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如附表。本通知所列附表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医保
编号
| 药品名称
| 规 格
| 单位
| 剂型
| 核定
价格
| 生产企业
|
省增
67
| 复方磷酸氢钠
| 75mg*40片
| 盒
| 片剂
| 66.0
| 湖南华纳
大药厂
|
589
| 碳酸氢钠注射液
| 5% 12.5g:250ml
| 非PVC
袋
| 注射液
| 29.5
| 湖南康源制药
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