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落实“百乡千村送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地质矿产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有关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活动和“百乡千村送服务”集中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及时掌握地质矿产工作第一手资料,以点带面地做好全市地质矿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有条件的镇(乡、街道)建立地质矿产工作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的条件
(一)区域内矿产资源较丰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任务较重;
(二)区域内地质灾害点较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较重;
(三)镇(乡、街道)领导班子重视地质矿产工作,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地矿工作走在本县(市)、区前列;
(四)支持当地国土资源工作 。
二、联系点的工作机制
(一)市局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赴联系点调研,实地帮助解决地质矿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符合有关条件的,给予地矿工作项目、资金方面支持;
(三)优先给予联系点相关人员地矿业务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