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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萍乡市湘东区城区总体规划(2000―2020年)》的批复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萍乡市湘东区城区总体规划(2000―2020年)》的批复
(萍府字〔2002〕45号)


湘东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来的《萍乡市湘东区城区总体规划(2000―2020年)》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萍乡市湘东区城区总体规划(2000―2020年)》,请结合你区实际,逐步组织实施。
  二、湘东区是我市重要的工业基地,今后在城市建设时要按照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积极发展商贸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湘东城区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小城市。
  三、同意规划确定的人口、用地规模。近期2005年城区人口按8.8万人考虑,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0平方公里以内;远期2020年城区常住人口为14.0万人,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3.2平方公里。要严格按规划用地布局进行建设,切实保护好耕地,节约用地。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和“一主三副”四个公共活动中心的布局,并充分利用各中心的绿地,创造良好的城区与自然相结合的生态环境。
  五、同意规划确定的城区道路结构,充分发挥浙赣铁路和320国道的作用,配备完善的服务设施。
  六、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区域城镇体系结构,逐步形成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区域城镇体系,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七、按照城区总体规划做好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尤其是做好近期建设和重点建设地段的详细规划,同时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搞好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工作。
  八、在湘东城区规划和建设中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治理“三废”,特别要注意治理大气污染和水资源保护,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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