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清理整顿公墓及非法墓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清理整顿公墓及非法墓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9〕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我市公墓的建设管理,规范公墓的规划、建设和营运,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土地资源,根据省民政厅等八厅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清理整顿公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发〔2009〕5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墓及非法墓地的清理整顿工作。现将《萍乡市清理整顿公墓及非法墓地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萍乡市清理整顿公墓及非法墓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有效解决公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节约土地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公墓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精神,就全市清理整顿公墓及非法墓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公墓建设和管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此次公墓清理整顿工作主要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严格公墓规划、建设和审批环节,规范公墓建设管理,切实解决公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公墓服务单位的管理服务水平,在全社会树立文明治丧观念,促进公墓建设良性发展,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从2009年5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墓及非法墓地的集中清理整顿。通过清理整顿,基本达到根治非法兴建公墓,杜绝违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和骨灰格位,遏制超标准建设墓地和建设豪华墓穴,使滥占土地、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和市区建设发展规划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大操大办、效仿攀比等不良之风得到明显改变,全社会文明、节俭、科学丧葬意识明显增强,公墓建设管理水平明显规范,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此次清理整顿的对象为所有正在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及非法墓地,重点地区是市中心城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协助安源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县区负责本辖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墓用地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是否有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和城乡规划用地建造坟墓的现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