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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转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转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水基〔2009〕46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市水投集团:

  为切实抓好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09〕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于后,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近段时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部署和要求,我局陆续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水基〔2009〕25号)、《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28号)、《关于成立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巡检组的通知》(渝水基〔2009〕29号)、《关于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41号)等文件,并举办了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培训班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培训班;同时,采取“专家+行政”形式组建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检组,进一步推进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截止目前为止,今年全市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发生一般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事故次数减少4起,下降幅度57.1%;死亡减少6人,下降幅度66.6%。但从安全巡检情况看,仍有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牢,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责任,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为此,各项目参建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贯彻学习市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突出薄弱环节,落实安全投入,狠抓隐患整治,严防死守,确保今年不再发生安全事故,顺利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二、抓紧整改,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今年下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9〕223号) (简称“三大行动”)要求,市局先后组织14个检查督查组,对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发出了《重庆市水利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隐患整改通知书》55份。9月以来,市局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巡检组已对21个重点项目开展了安全巡检工作,共发现安全隐患156处,形成整改专题会议纪要21份,下达整改通知书19份。为此,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梳理,针对上述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按照“五个落实”要求,在安全巡检组下达的整改时间内切实加以整改;项目监管单位要对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监管台帐记录,逐一监督落实;市局也将于近期再次组织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凡因发现隐患没有整改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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