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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各直属单位: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09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召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交流二次调查工作经验,进一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二次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届时,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将代表四川作典型发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00,约1小时30分钟。

  地点:四川分会场设在成都市电信局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双林北支路471号)。在各市(州)及县(市)设地方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一)四川分会场。

  1.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

  2.省国土资源厅领导;

  3.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

  4.国土资源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5.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有关负责同志;

  6.四川有关媒体记者。

  (二)市县分会场。

  1. 市(州)分会场:各市(州)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领导出席;各市(州)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与会人员范围比照四川分会场确定。

  2.县(市)分会场:与会人员比照各市(州)分会场确定。

  三、会议议程(会议时间1小时30分钟左右)

  (一)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同志传达李克强副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二)黑龙江、安徽、福建、湖北、四川、宁夏做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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