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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三发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三发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09〕110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三发中学、工大实验中学增加住宿费收费项目的函》(哈教财函〔2009〕12号)收悉。根据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哈教联发〔2002〕3号文件精神,现就市三发中学校收费等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88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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