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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鄂教体艺[2009]8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讴歌伟大祖国60年的辉煌历程,展示湖北高校摄影艺术教育教学成果, 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决定举办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本届展览的具体组织工作委托湖北高校摄影学会承担。

  现将《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校师生开展主题创作摄影活动,同时,做好本届摄影作品展览作品的参评及报送工作。

  附件: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方案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讴歌伟大祖国60年的辉煌历程,展示湖北高校摄影艺术教育教学成果, 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通过举办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抒发高校师生对伟大祖国无限热爱的赤子之情。
  二、组织机构
  主办:省教育厅 省文化厅
  承办:省高校摄影学会
  协办:中国地质大学
  湖北教育信息网
  三、参展对象
  本届展览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个组别,并在两个组别中分甲、乙两个类别。
  专业组为:凡在高等学校从事摄影、摄像、动画、新媒体等必修或选修课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以及从事上述专业及绘画、设计专业学习的学生。教师为甲类、学生为乙类。
  非专业组为:非视觉艺术专业的高校师生。教师为甲类、学生为乙类。
  四、作品要求
  1、参展、参评作品主题积极向上,贴近现代生活,反映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2、作品需体现创新思维,能够通过其摄影艺术作品反映作者的探究精神;
  3、数码相机拍摄需使用RAW格式并自行转存为TIF格式;传统胶片拍摄后将其扫描成50兆电子文件。
  五、参展要求
  1、初评作品一律交5×7扩印片或自行剪裁好的长边不超过7英寸的照片;
  2、抽象作品在照片背后用箭头标明向上的方向。组照需用透明胶带连接并标明序号。
  六、评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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