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督查的通知
(杭卫办〔2009〕121号)
市一医院,市三医院,市中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疾控中心,省人民医院,浙大附属儿童医院:
为全面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贯彻落实卫生部、
全国爱卫办《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及《
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等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实施全面禁烟工作方案》(浙卫发2009〔164〕号)有关要求,我局近期将对首批参加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单位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中医院、杭州市儿童医院、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二、督查内容
听取各单位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控烟能力和戒烟服务能力工作汇报;对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对创建单位无烟环境进行观察;对就诊者拦截调查。
三、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