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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抓紧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甲型HINI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抓紧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甲型HINI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9]43号)


各区县教委,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甲型HINI流感患者人数增长,部分地区进入高发期,一些学校也出现了聚集性病例,防范形势更加严峻。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和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甲型HINI流感防控工作,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秩序,现就进一步抓好各级各类幼儿园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保持与卫生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沟通信息。
  二、狠抓措施落实,有效预防和控制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一)严格坚持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严格监测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在晨午检中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体温在37.5℃以上,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入园,并及时就医。要进一步规范晨午检信息收集报送程序,落实晨午检工作负责人,要做好全园幼儿日常缺勤登记,发现全园或班级短时间内缺勤增多的现象,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幼儿园出现聚集性疫情暴发时,每日向各区县教委体卫美科报告晨午检和缺勤登记结果。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明确报告人及报告程序,健全完善与当地疾控部门的联系渠道,明确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旦发现幼儿园出现聚集性急性呼吸道症状的病例或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缺勤异常增多的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同时报各区县教委体美科,并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同时每周五要将本周发热居家观察的儿童数上报各区县教委体美科。隐瞒不报疫情应严肃处理。
  (三)尽量减少举办大型活动,预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防治知识。认真做到勤洗手,咳嗽打喷嚏后要用清水肥皂洗手,咳嗽打喷嚏用纸巾遮住口鼻,用过纸巾扔进垃圾箱,不随地吐痰,营养均衡,睡眠充足,锻炼身体,提高防病能力。保持家、园沟通畅通,一旦发现儿童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停止入园并告知幼儿园,待其痊愈后方可来园。带班教师密切关注儿童情况并及时同本班其他家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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