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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9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9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徐建发〔2009〕69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9〕91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定于2009年6月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整体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4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三、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继续开展以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另外,要统筹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工作,相互促进、协调推进,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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